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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被“暂行规定”20余年,呼吁药师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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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被“暂行规定”20余年,呼吁药师法出台!

  • 分类: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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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06-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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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执业药师一职攸关国人的用药安全与健康,故3.15央视晚会爆光了某地药店普遍存在执业药师“挂证”及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的不法行为后,执业药师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在国家药监总局的发文下,全国各地开展了史上最严的执业药师查“挂证”行动!

执业药师被“暂行规定”20余年,呼吁药师法出台!

【概要描述】执业药师一职攸关国人的用药安全与健康,故3.15央视晚会爆光了某地药店普遍存在执业药师“挂证”及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的不法行为后,执业药师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在国家药监总局的发文下,全国各地开展了史上最严的执业药师查“挂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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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一职攸关国人的用药安全与健康,故3.15央视晚会爆光了某地药店普遍存在执业药师“挂证”及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的不法行为后,执业药师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在国家药监总局的发文下,全国各地开展了史上最严的执业药师查“挂证”行动!

执业药师作为药品行业流通领域的唯一资质证书,遍布在社会的各个角落,在有效指导国人安全用药的服务中,由于缺失法律的保障与保护,在执业生涯中感到憋屈与无奈,在国家法制建设中缺失与空位?

回头看:20余年的“暂行规定”

执业药师虽然走过了20余年,但是回头看,总是让人遗憾与叹惜。因为在医药无小事的今天,伴随执业药师一路走来的竟然没有一部正式法规,而只是“暂行规定”。

1、1994年3月15日,原人事部与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印发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考试实施办法,开始在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2、1995年7月5日,原人事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考试实施办法,开始在中药生产和中药流通领域实施执业中药师资格制度。

3、1999年4月1日,原人事部与国家药监部门联合印发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其考试实施办法,将执业药师与执业中药师合并统称为执业药师,实施执业药师认定的范围由药品生产、经营领域扩大到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领域。实行全国统一政策,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统一注册和统一管理。

自1994年开始推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以来,其间国家对执业药师的准入资质、考试选拔及职责范围作出了有关规定,在建设专业药学人才的同时,执业药师队伍也得到了壮大与发展。但是,由药监与人社主导的执业药师与卫生系统主管的药剂师,存在着资质与准入的不同,两者本该是孪生兄弟而互相提携共进,现在却因部门利益的牵绊成了泾渭分明的楚河与河界。

所以,才演变成现今执业药师队伍的尴尬,多年来始终在“暂行规定”下,执业药师的权益得不到切实的保障,执业药师的价值得不到有效的提升,执业药师的管理也是各自为政!

看今朝:各自为政的管理

近期在全国各地掀起的对执业药师“挂证”行动的严查严打,不失为确保国人安全用药的重要举措。但是执业药师“挂证”非一日之寒,业内人都知道由于社会药房的执业药师无方可审,大部分药店的执业药师只是为了应付检查而配,那么为什么一定要经过央视才捅破这层窗户纸呢?为什么不防患于未然而有效遏制及杜绝“挂证”呢?为什么有关监管部门在平时睁一眼闭一眼,总局一声令下才行动呢?

执业药师作为零售药店的标配,为什么地区之间相差巨大:有些地方按营业面积迭增;有些地方允许乡镇药店不配执业药师;有些地方规定一名执业药师可管20家门店;有些地方一刀切,城乡新开一定配置执业药师?

再如,有些地方“查证”对接社保动真格;有些地方自纠自查隔靴搔痒;有的地方查实“挂证”注销注册;有些地方查实“挂证”暂停社保、罚款、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行业禁入十年、坐牢、通报工作单位、列入失信名单等等。

还有,有些地方实行了执业药师资质等同于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有些地方不允许执业药师可以评定中级职称……

从中可以看出,对于执业药师的管理及“挂证”惩戒,由于缺失统一及权威的法规条款,各地的管理方式是各自为政,出招五花八门,让人觉得莫衷一是。而形成该现状的原因,就是百万之众的执业药师队伍缺失一部法律的保障!

展未来:出台《药师法》

截至2018年底,全国取得执业药师资质的有103万之众,而实际上岗即注册率在47%,足见执业药师一职不受青睐,才酿成了执业药师正常上岗率占比一半不到。为了提升执业药师价值与保障,唯有寄希望于尽快出台《药师法》。

因为只有执业药师的执业与权益中得到法律的有效保障与保护,才能为执业药师的待遇与未来提供切实的保证,才能为执业药师的前行获得价值的提升,才能有效提升执业药师的职业优越感。

2017年5月,原国家卫计委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草稿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对药师法的意见。

业界欢呼,《药师法》终于在千呼万唤中将要出台了。这版备受关注的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多个关键问题:《药师由“双轨制”向“一元化”管理;从源头提高药师的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着力提升药师服务的价值回报;保障执业药师的地位与待遇指日可待。

作为一名执业药师,笔者以为,只有在《药师法》的有效佑护下,才能有效引导更多的执业药师爱岗敬岗,投入到为大众的药学服务中去,才能促使执业药师不辱使命与操守,为国人提供专业与有效的用药健康服务。

展望未来,在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下,在医药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下,为了着力保护及保障药师队伍的人才建设与执业权利,应尽快告别“暂行规定”,加速《药师法》的出台,使执业药师的管理有章可循与有法可依,使执业药师的地位与价值得到有效的提升与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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