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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医保报销政策即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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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医保报销政策即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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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09-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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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出台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政策,减轻数亿患者负担。会议决定,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3亿多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将其在国家基本医保用药目录范围内的门诊用药统一纳入医保支付,报销比例提高至50%以上。

重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医保报销政策即将出台!

【概要描述】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出台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政策,减轻数亿患者负担。会议决定,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3亿多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将其在国家基本医保用药目录范围内的门诊用药统一纳入医保支付,报销比例提高至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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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出台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政策,减轻数亿患者负担。会议决定,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3亿多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将其在国家基本医保用药目录范围内的门诊用药统一纳入医保支付,报销比例提高至50%以上。

早在今年“两会”期间,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篇章中便提出,“要做好常见慢性病防治,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而在今年4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中明确,由国家医保局牵头负责落实“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事项。

今年5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重点保障群众负担较重的多发病、慢性病。通知特别提出,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种种政策演进形成呼应,标志着这项惠民政策已经进入落地阶段。

而事实上,在中央统一文件出台之前,部分地区已经开始了对门诊慢病用药报销的探索。

比如,浙江于今年7月1日启动了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将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在内的12种常见慢性病纳入了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基层门诊慢性病医疗报销比例不低于60%(其中,肺结核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70%);基层设置起付线的,原则上不高于300元,实行按年累计计算。

再如,《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规定,为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将制定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规定,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建立优先使用激励和约束机制。按照医保药品目录管理规定落实好医保报销政策。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再如,陕西省近日正式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健康促进、药品改革、医疗资源布局、综合监管、健康扶贫五个方面明确了33项推动落实的重点工作任务。其中明确提及,基本药物目录内符合条件的治疗性药品,按程序优先纳入医保目录范围,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常务会议就此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不设起付线,封顶线由各地自行设定。对已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的患者,继续执行现有政策,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

会议还要求,推动国产降压、降糖药降价提质。加快推进集中招标采购,扩大采购范围,降低购药成本,推行长处方制度,多措并举减轻患者负担。这也有利于强化预防、减少大病发病率,有利于医保基金可持续。

此外,常务会议还决定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措施:

一是简化审批。养老机构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医疗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其建设、消防等条件,可依据医疗机构已具备的资质直接备案。

二是通过完善价格机制、取消不合理审批、实行“一窗办理”等,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

三是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康复、护理等机构合作,支持上门服务,大规模培养养老护理等人才。

四是落实对医养结合机构的税费、用地等优惠政策。符合基本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费用由基本医保基金支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规定增加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

五是发展医养保险,增加老年人可选择的商业保险品种,加快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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