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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病用药门诊统筹全面落地,25省已出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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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病用药门诊统筹全面落地,25省已出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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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9-12-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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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消息,截至目前,高血压、糖尿病药品纳入医保门诊支付正在全国逐步实施,山东、江苏、河北、山西等25省份已经印发省级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统筹政策文件。

慢病用药门诊统筹全面落地,25省已出台文件!

【概要描述】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消息,截至目前,高血压、糖尿病药品纳入医保门诊支付正在全国逐步实施,山东、江苏、河北、山西等25省份已经印发省级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统筹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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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消息,截至目前,高血压、糖尿病药品纳入医保门诊支付正在全国逐步实施,山东、江苏、河北、山西等25省份已经印发省级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统筹政策文件。

各省政策相继落地

安徽:

合肥市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合肥市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施方案》,规定两病报销限额:一个年度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发生的门诊药品费用,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360元、480元。支付比例:按照50%比例支付。使用的目录甲类药品和集采中选药品,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再提高10个百分点。支付标准:“两病”门诊药品支付标准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公布的标准执行,医保基金根据支付标准按规定比例支付。

11月18日,安徽省级文件出台,明确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两病”门诊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各市可根据当地“两病”患病率、治疗率及基金收支情况,结合现有的普通门诊和慢性病门诊报销政策,报销比例可设置在50%—60%之间。

浙江:

浙江于今年7月1日启动了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将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在内的12种常见慢性病纳入了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基层门诊慢性病医疗报销比例不低于60%(其中,肺结核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70%);基层设置起付线的,原则上不高于300元。实行按年累计计算浙江省定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有12种,包括: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冠心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肾脏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肝病、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阿尔茨海默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交通费用是旅游中开销最大的一项,往往占总开支的一半以上。如果时间宽裕,坐火车硬卧最适宜,既比飞机便宜很多,又节省住宿费用,增添旅途内容。

福建:

10月25日,福建发布《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实施意》,明确:门诊特殊病种:“两病”门诊特殊病种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不低于50%,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不低于60%。起付线和封顶线由各统筹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有条件的统筹区对在基层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已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国家基本药物,可不设起付线。交通费用是旅游中开销最大的一项,往往占总开支的一半以上。如果时间宽裕,坐火车硬卧最适宜,既比飞机便宜很多,又节省住宿费用,增添旅途内容。

江西:

10月28日,江西发文,对患有“两病”、但尚未确定为门诊特殊慢性病、需要采取药物控制的参保患者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要达到50%以上。具体报销比例和封顶线的设定由各统筹地区根据“两病”门诊用药人数、用药数量和金额等实际情况制定并报省医疗保障局备案。

广西:

11月4日,广西发文,以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两病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实行年度基金限额支付,其中高血压(非高危组)每人每年为600元,高血压(高危组)和糖尿病每人每年2000元。限额当年有效,超出限额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基金起付线为每人每月10元,从符合基金支付总额中予以扣除。高血压(非高危组)参保患者发生的药品费用,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付85%,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付70%。高血压(高危组)、糖尿病的报销比例执行《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桂人社发〔2017〕1号)的有关规定。

贵州:

11月14日,贵州发文明确“两病”参保人员门诊使用指定的药品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同时明确支付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为70%,二级医疗机构为60%,三级医疗机构为50%;起付线和支付限额:不设起付线,参保年度内高血压支付限额为800元,糖尿病支付限额为1200元,同时合并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支付限额为2000元;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

云南:

从11月开始,云南省将对未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但需服用降血压、降血糖药物的“两病”城乡居民参保患者,降血压、降血糖的药物纳入普通门诊支付范围,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普通门诊合并累计计算,不得低于400元。

陕西:

陕西省从11月起将启动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两病药品门诊统筹按照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不低于50%报销。

山东:

11月5日,山东省实施方案中明确了“两病”患者门诊用药,一、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50%;二、起付线和封顶线由各市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和“两病”门诊用药情况设定,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可分病种设定封顶线;三、对合并高血压糖尿病以及使用胰岛素治疗的患者适当提高封顶线。

河北:

11月19日,河北省明确以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为依托(不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对保障对象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50%。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为225元/年/人,糖尿病为375元/年/人。随后20日,河北省药采中心发布通知,将开展该省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药品集中采购,采购品种为卡托普利口服常释剂型等15个品种,其中高血压9个品种、糖尿病6个品种,并邀请符合要求的企业前来申报。

江苏:

11月27日,江苏省出台高血压糖尿病统筹新政,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要达到50%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不低于800元,且不高于当地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相同病种的支付限额;同时患有“两病”的参保患者,最高支付限额适当增加。

推动慢病治疗前移,降低医保开支

各省措施相继落地的背后,是国家政策层面的强力支持和有效推动。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做好常见慢性病防治,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范围。

5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和财政部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重点保障群众负担较重的多发病、慢性病。

9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决定出台城乡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政策,减轻数亿患者负担。

10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决议,将城乡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报销比例不低于50%。此举表明这项惠民政策将正式进入落地阶段,将惠及我国3亿高血压、糖尿病患者。

10月10日,国家医保局4部门出台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对于用药保障范围,提出“四个优先”,优先选用目录类甲类药品、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优先选用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优先选用集中采购中选药品。

据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18年国内18岁及以上居民高血压患病率为27.9%,患病人数高达3亿人。而2013年中国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显示,18岁及以上人群糖尿病患病率为10.4%。且未诊断糖尿病患者比例较高,占比高达63%。

按照当前疾病发病率和知晓率、治疗率,3.2亿的高血压、糖尿病人群不一定全部吃药,通过改变生活方式即可得到改善。排除掉这些不需要药物治疗的人群,可能采取药物治疗的人,新制度落地最直接受益人群超过1亿,测算下来涉及到基金可能会一年大概将近400亿元。此次针对“两病”用药的改革,是集中在嘉庆对居民医保的保障力度,推动慢病治疗的前移,从而减少医保在终末期慢病治疗方面的开支,是具有战略眼光的制度性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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